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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药物流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

时间:2023-07-12来源:郑州药流医院

  药物流产后不仅是要在生活中的一些注意事项,饮食上也是有讲究的,饮食上的禁忌主要包括要忌食油腻食物、忌食辛辣燥热之物、忌食坚硬粗糙及酸性食物等等。

郑州药物流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

  1.忌食油腻食物。产后胃肠张力及蠕动均较慢,过于油腻的食物如肥肉、板油、花生等应尽量少食,以免消化不良。

  2.忌食辛辣燥热之物。产后大量失血、出汗,加之组织液也较多地进入血循环,故机体阴津不足,而辛辣燥热食物如辣椒、胡椒、咖喱、芥米、茴香、炒瓜子、炒花生、大蒜、韭菜、油条、大饼、花椒及各种经过油煎炸、烤炙、炒干的食物,均会伤津液,加重口干、便秘、痔疮等症情。

  3.忌食生冷之物。产后孕妇的脾胃功能尚未完全恢复,过于寒凉的食物会损伤脾阳,影响消化中医历来有“产前宜清,产后宜温”、“胎前多实,产后多墟”的古训,就是说,在妊娠食期由于胎气胎热较重,敝进食服药均须偏于清凉;而产后身体百节空虚,恶露容易瘀阻不净,故药食均应偏于温润,不可一味寒凉,柿子、梨、西瓜、冬瓜、黄瓜、苦瓜、丝瓜、绿豆、白忌萝、百合、蚌肉、田螺.螃蟹、蛏子、鳖等寒性食物均忌之。

  同时,各种冷饮、冰镇饮料、凉拌生菜(如生拌萝、拌海蜇、拌凉粉、小葱拌豆腐)等低温食品亦应忌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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